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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墨世界杯官方网站在籍学生办理成绩单和在读证明材料相关事项的暂行规定

为满足在籍学生申请国外(境外)高校就读或考研等的需要,方便在籍学生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和在读证明材料,保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实时性和权威性,统一标准,简化办理流程,更好的为学生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理对象、内容、时间:

1.办理对象:全院在籍学生(不含已经毕业或结业的学生);

2.办理内容:中英文成绩单和在读证明;

3.办理时间:每学期工作日学生至所在系申请;各系在每周三汇总交至教务处,周五取回。

二.办理流程:

1.准备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持有效证件到各系教学干事办公室登记打印,领取加盖系公章的中文成绩单和在读证明;

3.学生对照加盖系公章的中文成绩单和在读证明自行翻译打印英文稿(中英文稿格式保持一致),并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翻译审核并签字盖章(只在英文稿上签字和加盖公章);

4.将加盖有公章的中英文的成绩单交至本系教学干事处;

5.各系教学干事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本系要办理的证明材料交至教务处323办公室进行审核,并于每周五取回审核后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学院内评奖、评优、入党以及就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注明需要教务处盖章的除外)等不需要按本规定办理;

2.如每类证明材料累计超过三套,请提前一周申请和登记;超过十套,请提前两周申请和登记;

3.所办证明材料须在登记日起两个星期内领取,逾期学校不负责保管,后果自负;

4.非在籍学生(已经毕业或结业的学生)如需各类成绩证明材料,请到学校档案馆办理;

5.成教函授学生各类成绩证明材料请到成人教育部办理。

教务处

2015年5月4日